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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局关于公布全省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西省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01-04      点击:2316次

江西省气象局关于公布全省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设区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防雷安全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通知》(赣府发〔2016〕48号)等要求,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我省实际,现将全省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单位的确定。根据江西省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结果,结合各单位地理位置、生产经营性质和雷电灾害防御等特点,确定了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3875个。省气象局将根据各地区雷电灾害防御单位的变化情况进行实时调整。

       二、进一步提高防雷安全工作认识。雷电灾害破坏力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落实防雷安全责任,确保必要和必需的安全投入,落实相关措施,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职责,明确雷电灾害防御责任人及其职责。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指定防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有关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雷电灾害防御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建立雷电灾害防御档案和日常巡查记录,定期开展全员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雷电灾害隐患排查。

        四、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技术措施。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防雷装置的日常保养维护,自觉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定期组织对本单位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委托具有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对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取得检测报告并存档备查,及时整改检测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管理。各设区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气象局要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管职责,不定期开展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单位进行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督促隐患整改。


 

 
江西省气象局
2017年12月25日